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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理工大学2023年面向海内外诚聘博士人才
兰州理工大学创办于1919年,坐落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,是甘肃省人民政府、教育部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,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。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、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、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入选高校,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。学校是我国首批学士、硕士学位授权高校,是甘肃省第一所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、第一所设置工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。现有9个学科门类,涵盖工学、理学、管理学、经济学、文学、法学、教育学、医学、艺术学,工程学、材料科学、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%,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省属高校国家“一流学科”突破工程,“金属表面防护与延寿学科创新引智基地”入选“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”。有20个省级重点学科、4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。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,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、20个省级重点学科、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。
一览重视群雄,广纳群贤伯乐。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,促进学校事业发展,在兰州理工大学“全面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”的新时代征程上,努力创造“厚植人才成长沃土,聚天下英才而用之”的人才工作新局面,现面向海内外诚邀优秀博士人才加盟我校,共话未来。
一、招聘专业和岗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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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人员范围与条件
(一)基本要求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纪守法,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思想品德良好,学术道德规范;
2.毕业于国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优秀博士研究生,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具有博士后经历和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。
3.身体和心理健康,能胜任应聘岗位的要求;
4.教育背景或研究方向须与引进学科、专业相同或相近;
5.具有本专业、岗位所需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的学术造诣,能胜任教学工作、承担科研任务;
6.具有发展潜力,在学科建设、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有独到见解,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和研发创新的能力。
7.暂无引进计划但业绩成果突出的优秀博士也可报名。
8.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应聘:
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。
2.曾被开除公职的。
3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。
4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。
5.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6号)、《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(甘办发〔2011〕22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甘人社通〔2020〕208号)等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。
6.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。
7.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》规定,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。
8.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。
三、引进待遇与政策支持
(一)引进待遇
1、进入学校事业编制。纳入学校“引进、培养、使用、评价、激励全链条人才发展工作体系”保障职业发展。
2、按照已取得学术成果提供相应科研启动经费、安家费和其它,详见下表:
(二)政策支持及人才培养举措
1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、福利等待遇外,到岗即可享受副教授岗位津贴。
2、引进人才子女可入托兰州理工大学附属幼儿园,就读兰州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和中学,享受子女入学、入园的福利政策。
3、第一层次引进优秀博士,三年后达到相应条件可进入“红柳杰出人才资助计划”,每人每年资助30万,连续资助三年,共计90万。
4、缴纳房屋使用保证金后提供学校90平方米学校自有周转房一套(周边同类型商品房市场价约计100万元)。
5、申领“陇原人才服务卡”D卡。根据甘肃省《“陇原人才服务卡”制度实施办法》可申领20万甘肃省配套安家补贴。在户籍办理、出入境和居留服务、安家补贴、子女入学、就医保障、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。
6、人才培养举措主要包括校内人才支持计划、国内人才培养项目、国外进修访学项目,具体如下:
1)校内人才支持计划主要包括“红柳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”(5-8万/年,共三年资助期)、“红柳杰出人才资助计划”(20-30万/年,共三年资助期)、对口支援高校访学进修。
2)国内人才培养项目主要包括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、甘肃省领军人才、省级人才项目、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、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等。
3)国外进修访学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、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合作的青年骨干教师项目、兰州理工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交流基金资助项目、兰州理工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高等教育教学法研修项目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须知
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,全年有效。
报名方式:兰州理工大学博士招聘报名系统,网址为:https://zhaopin.lut.edu.cn。
(二)资格审查、面试、考察、体检
按照省、学校相关要求,由各招聘二级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、面试、考察、体检等工作,适时发布相关信息,详见博士招聘报名系统,并以此为准。
(1)学校各招聘二级单位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背景、研究方向及学术业绩等条件,结合人才梯队及学科专业建设等实际需要,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,并进行学术审核。
(2)面试由各招聘二级单位根据应聘情况自行组织,采取试讲、答辩、面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,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,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。
(3)考察采取个别谈话、查阅档案、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,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心理素质、师德师风、教学和科研能力及水平等情况。
(4)各招聘二级单位组织通过考核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,参照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文件执行。
(三)确定拟聘人员
各招聘二级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核、考察和体检结果,择优提出引才意见,人事处报请学校审定,确定拟聘人员。与拟聘人员签订《就业协议书》,体检、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。
(四)公示与聘用
按相关规定在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,对达到报备条件拟聘人员,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,并办理相应聘用手续。
五、纪律与监督
学校在引才工作过程中,确保信息、过程、结果公开,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。对违反规定、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,取消其聘用资格,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
六、特别提示
(一)本公告如有调整、补充等事项,由兰州理工大学在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或通知。
(二)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、畅通。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,由应聘者自行负责。
七、联系方式
报名网址:https://zhaopin.lut.edu.cn
学校网址:https://www.lut.edu.cn
人事处网址:https://rsc.lut.edu.cn
通信地址: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
邮 编:730050
联系人:王老师
联系电话:0931-2973619
传 真:0931-29716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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